《小家大事》中的心理学

作者:海蓝春心理工作室 浏览: 发布时间:10/12/16
近期北京四台热播的《小家大事》,其浓烈的人情味,以及充满起伏的故事情节,活灵活现地揭示出一个普通的现代都市家庭中两代人的内心世界,以及他们的心态所导致的悲欢离合.但从中不难看出,由于各自的性格差异,使得生活内容矛盾重重mm
剧中的罗应娟可为中年妇女的楷模,作为继母,他面对儿子大器的误解,以及对此误解的默默承受和"透支付出",贯穿为全剧的线索.为此,她不惜牺牲掉自己的二次婚姻,放弃了全心全意爱自己的老公宋望富,导致了弃夫丢子的噩运.当然,剧情不会让噩运成为结果,后来当然是弃恶扬善、真相大白,以圆满告终.
但就罗应娟这一形象的性格不难看出,她习惯于大包大揽,凡事自己做主,为了赢得儿子大器的"谅解",她可以什么都不顾,表面上看,她在为所有人牺牲,可实质上,她不仅放弃了自己的幸福,而且伤害了爱她的望富.
心理学对家庭系统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理论,其中明确地指出:夫妻关系为一个家庭的基本元素,在这种关系完整和睦的基础上,才有能力处理其它关系(如亲子关系),并保证其它关系的健康发展.也就是说,只有保证了夫妻完整,家庭才会产生基本动力,这个动力是解决其它一切关系的最基本前提.比如孝敬父母,其原则是夫妻共同孝敬,而不能是"老公背着妻子孝敬或妻子暗地里孝敬";又如爱护子女,也必须是父母在保证夫妻关系和睦的基础上,才有可能使孩子健康成长,这个顺序决不能颠倒,否则付出更多的努力加以挽回也是徒劳.
而罗应娟采取的是"让亲子关系先于夫妻关系"mm宁肯伤害老公也决不伤害儿子.看似忍辱负重,却往往适得其反.作为夫妻一方的自己放弃婚姻,就等于"人"字少写了一撇,效果肯定是既伤害了家庭,也会力不从心.由此看来,老公望富看似厚道、简单,却道出了一个真理:"凭什么凡事你都要做主,为什么我就不能替你承揽,我们是夫妻呀!"可罗应娟的回应是:"我不能眼看着你卖掉自己的房子替我还债,我和儿子大器的事与你无关."这句话可以理解为:"你是无辜的,不该替我还债."但也可以理解为:"你无权承担我的事".
虽然罗应娟与儿子大器的"债务关系"在前,她与望富的二次婚姻在后,她是不忍心把自己的麻烦平添给爱人望福.但正是这个"不忍心",才体现出她的主观.每个人都知道,爱一个人,就意味着接受对方的一切,包括其负面、正面,以及债务关系hh,即成夫妻,更是在此基础上的全盘接受,也只有这种无条件地接受,才有可能缔造出"家合万事兴"局面.试想,在搬重物时,是一个人承受的压力大,还是有人分担的压力大呢?再者,如果大树的根足够牢固,是完全有能力承受风霜雨雪的,而家庭,就是大树之根.
有人说,痛苦被分担时会小些,而快乐分享时更加快乐.这句话在不经意中,道出了人与人关系的本质.因此,罗应娟的痛苦,很大程度是自己的性格所导致的.但就算是离婚,望富仍然深爱着她,虽然没那么名正言顺,也没有一刻摆脱"老公"的责任,而"名不正,言不顺"地尽责任,肯定是内耗,这就好比是"拉着手刹开车",剧情安排的结果虽然尽如人意,但就事论事而言,既然是同一个结果,那么为什么不能在成本不高的前提下运作呢?而这种高成本,又是怎样造成的呢?
心理学认为,单有感性而缺乏理性,是不健康的心态;传统文化中也有"孤阴不生,孤阳不长"之说,而在这种心态支配下形成的观念,以及由此导致的行为模式,也不会那么理性.罗应娟所表现出来的主观,就是感性过强:有时候可以通过法律解决的问题,也忍气吞生地任其发展下去,其心态就是以自己的主观思维代替理性(法律)思维.然而,这种所谓自我牺牲下的主观,却普遍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:一不依靠家庭,二不依靠法律,正是缺乏心理健康和法律意识的体现.当然,故事发展虽然建立于剧情本身,不见得是客观事实,但就在其令观众感动的背后,是不是也提醒了人们:关注心理健康、增强法律意识.